吉林公安对校车驾驶人有哪些严格管理措施

导语 校车驾驶人严格管理措施有很多,如规定校车驾驶人要每年参加审验教育、公安机关负责对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实施监督等,详见正文。

  吉林校车驾驶人严格管理措施一览

  1.公安机关对校车驾驶人有哪些严格管理措施?

  第一, 规定校车驾驶人要每年参加审验教育。作为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第二, 公安机关负责对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实施监督,每月将校车驾驶人违法、事故信息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督促校车驾驶人及时处理违法和事故。

  第三, 对不符规定条件的校车驾驶人,或者校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公安机关将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第四,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在驾驶证上签注。

  2.校车标牌应当放置在校车的什么位置?

  答:校车标牌分前后两块,分别放置于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后标牌放置时,应当确保不妨碍驾驶人视线和安全驾驶,并方便路面辨识。

  3.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损毁的如何补换领?

  答:对于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推荐阅读:

  吉林市申请校车驾驶许可需要什么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吉林本地宝】,关注后并回复【行驶证】即可获取吉林市行驶证办理指南、查询指南、办理材料等更多相关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