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户口新举措是什么

导语 吉林省公安厅2023年11月24日发布户口新政,城镇无住房人员“想落就落”、省内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不受土地限制“有房可迁”、省内居住证互通互认等5项新举措,详见正文。

  吉林户籍新政策

  城镇无住房人员“想落就落”、省内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不受土地限制“有房可迁”、省内居住证互通互认、购房落户和招工落户业务可“跨省通办”、新生儿入户等高频户政业务“全程网办”5项新举措

  主要内容

  (一)城镇无住房可落户。通过在城镇派出所设立集体户,吸引有在城镇落户愿望,但在城镇无住房、未租房人员落户我省,真正实现“人来就能落、想落就能落”。

  (二)省内乡村无土地可落户。省内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不受土地限制,在拟迁入乡村有合法宅基地的,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即可迁入户口。

  (三)省内居住证互通互认。从省内首次暂住登记时间起计算,满足180天即可在省内现居住城市申领居住证。在省内已申请并领取居住证的,到省内其他城市办理暂住登记后即可直接申领新居住证。

  (四)高频业务“跨省通办”。在实现6类户口迁移业务、户籍类证明开具、新生儿入户、居民身份证办理“跨省通办”基础上,继续推出购房落户、招工落户等事项“跨省通办”。

  (五)更多业务“全程网办”。在推出5项证明和5项落户业务“全程网办”基础上,继续推出新生儿入户、非主项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等高频户政业务“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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