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引进人才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异地引进的人才,人事代理单位(指与市、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的单位)接收的各类人才,凭相关证书、单位证明办理准迁手续;具体办理材料、办理地点等,详见正文。

  吉林市人才引进户口迁入办理材料

  受理条件及材料

  (一)异地引进的人才,人事代理单位(指与市、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的单位)接收的各类人才,凭相关证书、单位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落户的,凭职称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落户的,凭职称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办理地点:

  1.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昌邑区政务服务中心5号户籍窗口;

  2.吉林市龙潭区内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3.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付98号船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户口、身份证、外事窗口;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城通办”窗口;

  4.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内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5.永吉县口前镇建设东路2345号永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2-25号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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