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引进人才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异地引进的人才,人事代理单位(指与市、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的单位)接收的各类人才,凭相关证书、单位证明办理准迁手续;具体办理材料、办理地点等,详见正文。
吉林市人才引进户口迁入办理材料
受理条件及材料
(一)异地引进的人才,人事代理单位(指与市、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的单位)接收的各类人才,凭相关证书、单位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落户的,凭职称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落户的,凭职称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办理地点:
1.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昌邑区政务服务中心5号户籍窗口;
2.吉林市龙潭区内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3.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付98号船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户口、身份证、外事窗口;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城通办”窗口;
4.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内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5.永吉县口前镇建设东路2345号永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2-25号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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