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怎么接续

导语 吉林市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由安置接收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所需材料,临柜办理。

  吉林市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接续指南

  退役军人由安置接收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需携带以下资料:银行受理回执、《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临柜办理转入业务。

  临柜办理联系电话:0432-65070065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4:30

  地址:吉林市政务服务大厅4楼(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98号铁投大厦)

  注意:

  1.如果已领取养老金人员,就不再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2.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参保人,暂时不能办理直至失业金领取完毕,符合条件后再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如果您有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业务政策相关问题或咨询办理方式,可拨打电话或临柜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吉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转移】即可获取吉林市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保)、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接续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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