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两癌筛查免费政策救助程序
导语 吉林省于2009年开始启动国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为35岁-64岁农村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两癌”检查,从2020年开始将筛查范围扩大到城镇低保、特困供养家庭妇女,详见正文。
救助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经公立医院检查确诊后,登录吉林省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在网站首页导航栏“下载专区”中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吉林省困难家庭妇女“两癌”免费医疗救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照表内具体项目内容如实填写。
2.资格审核。
申请人持相应的困难证明材料,到本人居住地村委会或社区进行困难状况确认,符合困难条件的由村委会或社区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3.入院治疗。
救助对象可自行选择定点医院,并办理转诊手续,与定点医院电话沟通确认入院时间后,持身份证、《申请表》、医保证、转诊手续、困难家庭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救助对象确诊材料入院治疗。
4.费用结算。
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全部垫付。治疗结束后,各定点医院分批次将救助对象情况报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审定合格后,将慈善补助款定期拨付给定点医院,并将救助信息报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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