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出国定居提取
导语 因出境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何领取吉林本地宝小编已经为您整理好了,具体详见正文。
出国定居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览
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因出境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专管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的。
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一)国有住房专用收费票据
(二)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三)有效身份证明
1.户口所在地户口注销证明
2.配偶代办的,应出示夫妻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代办提取的,应出示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签署经公证的委托书。
(三)仅限银行卡转账提取
须提供提取人名下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吉林银行任意一张I类借记卡。
提取时间限制和额度是多少?
专管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职工可一次性提取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四、办理场所
吉林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
五、办理流程
(一)办理人带着所准备的材料提出申请;
(二)各分支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批通过后,办理人确认并签字,住房公积金逐年或逐月转入职工名下的银行卡。
六、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该笔业务受理完毕。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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