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消费券使用有什么要求吗?

导语 消费者在领取和使用消费券时有这几点需注意,吉林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相关消息,详见正文。

  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家电、百货和限上小微企业等消费券,每人每个优惠档次只能抢一张券,所有活动名额抢完即止。票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可叠加,逾期作废。消费者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设找零;如若退货,需全额返还享受的优惠金额。

  2、参与活动需要在支付宝绑定银行卡,且已完成实名认证。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3、消费者在享受企业优惠政策后,按实际支付价格享受政府消费券优惠,汽车、家电通讯器材、百货和线上小微企业等四类专项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且不与其他政府消费券叠加使用。

  4、使用商贸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需退货,必须整单退货;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货,仅退给消费者个人实付部分,消费券优惠金额不退给个人;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消费券视为已使用,无法再次使用。

  5、参与活动的商家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维持安全秩序。

  6、如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得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使用规则:

  汽车专项消费券

  在吉林市内指定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不包括二手车),并在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落籍登记手续的个人消费者,按照5万-10万元、10万-20万元、20万元以上三个档次给予补贴,其中对购置燃油乘用车的,按照三档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7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三档分别给予4000元、5000元、8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申领补贴的消费者须实名登录支付宝账号进行申报,购车时间限定在6月13日至29日之间,上传资料时间为7月15日之前。

  家电通讯器材专项消费券

  用于在我市指定的限额以上家电卖场、百货商场等企业购买家用电器、通讯器材等产品,在享受企业优惠政策后,单件商品分4档享受政府消费券优惠,分别是:满1000元减200元,满2000元减300元,满5000元减700元,满10000元减1500元。

  百货类商贸消费券

  用于在我市指定的限额以上大型商超、百货商场、专卖店等商贸企业消费,在享受企业优惠政策后,消费分4档享受政府消费券优惠,分别是:满100元减25元,消费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

  限上小微企业专项商贸消费券

  用于在指定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等小微企业消费,在享受企业优惠政策后,消费分3档享受政府消费券优惠,分别是:满100元减25元,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吉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吉林市各类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领取方式、入口、时间、使用要求等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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