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导语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的重要法律形式之一,劳动合同应该必备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内容,具体合同条款,详见正文。
吉林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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