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能在非户籍地领取养老金吗?

导语 想在非户籍地领取养老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详见正文。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因此,想在非户籍地领取养老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进行办理即可。

  如何判断在哪里退休领取退休待遇?

  1.主要看养老保险关系目前是否在户籍所在省份,如在户籍省份,无论参保缴费多长时间,均在户籍所在省退休。

  2.如目前养老保险关系(一般账户)不在户籍所在省,且有多段关系均满10年,最后一个满10年的省份就是退休地。

  3.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省,且每个参保地缴费均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省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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