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材料

导语 吸纳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需提供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等材料,详见正文。

  吸纳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

  2、就业见习协议书。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6、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申请带教补贴所需材料另行规定。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吉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补贴】可获吉林市各类就业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所需材料等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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