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材料
导语 吸纳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需提供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等材料,详见正文。
吸纳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
2、就业见习协议书。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6、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申请带教补贴所需材料另行规定。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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