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吉林市新建派出所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新邑东区北侧
林荫派出所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林荫路吉林市兴华街道办东斜对面
吉林市石井沟派出所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
大绥河派出所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
吉林市鹿鸣派出所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101省道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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