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哪些公民可以办理出入境通行证
导语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从公安部规定的口岸出入境。具体受理对象等,详见正文。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从公安部规定的口岸出入境。
受理对象
1.从事边境贸易的(含从事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项目的)。
边境贸易的,根据其需求,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并规定其从本省(自治区)边境地区的国家开放陆地口岸出入境。
种植产业的,根据其需求,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并规定其从边境旅游线路的限定口岸入境。
2.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
根据其需求,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并规定其从边境旅游线路的限定口岸入境。
3.参加经国务院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
签发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并规定其从边境旅游线路的限定口岸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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