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解除劳动关系怎么提取公积金

导语 吉林市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专管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已满半年。详见正文。

  吉林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指南

  一、申请范围

  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专管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已满半年。

  二、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

  1.本人提取公积金的,应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配偶代办提取的,应出示夫妻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代办提取的,应出示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签署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仅限银行卡转账提取:

  须提供提取人名下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吉林银行任意一张I类借记卡。

  三、提取时限和额度

  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封存满半年后,职工可一次性提取账户内的全部余额;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继续就业的,由原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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