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待遇怎么算

导语 吉林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待遇,与原来的待遇不同,详见正文。

  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与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不同,它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次工伤事故造成的病情经治疗并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再次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者加剧了工伤职工的病情。

  这类人群在治疗后,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重新评定伤残等级,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待遇。

  一、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的证据

  1.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的最直接证据。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可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工资发放记录

  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资的可到银行打出转账记录,转账账户的户名可直观反映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名称。

  通过微信、支付宝发放工资的,通过微信、支付宝用户名称,辅助其与用人单位关系的其他材料可以锁定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

  3.保险参保证明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取参保证明;

  参加商业保险的,可调取保险公司的参保证明。

  4.无直接证据

  如果找不到直接证据,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电话通话记录、录音录像、考勤表、登记表、证人证言等辅助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同样可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

  二、受到事故伤害的证据

  1.事故伤害留证

  发生事故伤害后,第一时间要现场拍照,及时向班组长、项目部报告,寻找第一目击证人,并制作证人证言。

  2.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保留事故现场,及时报警。

  切不可因感觉伤势较轻私下协商解决,一旦发生伤情误判的情形,回头再报警,将会因为没有事故现场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继而导致无法认定工伤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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