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导语 2023年吉林就业见习补贴主要针对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详见正文。

  吉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一、标准

  1.对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2.对吸纳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3.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再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0%的生活补贴。

  4.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并与留用人员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 2000 元带教补贴。

  二、享受对象

  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

  三、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省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向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报成为见习单位;

  (2)各市(州)、县(市、区)人才中心审核通过的见习单位可发布见习岗位招募信息;

  (3)符合条件的青年群体申报参加就业见习计划;

  (4)各市(州)、县(市、区)人才中心将组织审核通过的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进行岗位推荐、签订协议、对接上岗;

  (5)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可向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提出见习补贴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

  (6)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局审核拨付。

  四、办理地点

  申报主体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五、申请材料

  就业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 7 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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