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积金异地贷款可以二次申请吗

导语 可以,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将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再次申请,停止受理第三次及以上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详见正文。

  可以,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将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再次申请。

  一、相关规定

  对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将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再次申请,停止受理第三次及以上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二、贷款条件

  申请异地贷款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效的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借款人为购房人;

  (二)在吉林省九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全国其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户籍所在地在吉林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含配偶);

  (三)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最后汇缴月距申请日不超过3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尚未结清的贷款或担保,且信用良好;

  (五)符合管理中心的其他贷款条件。

  推荐阅读:

  2023年吉林市公积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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