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租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几次

导语 吉林市租住商品住房的,一年最多可提取12次,其他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额度详见正文。

  吉林市租住商品住房的,一年可提取12次。

  一、提取时限和额度

  1.提高提取频次

  变一年一次为一年内多次,最多每年可提取12次。

  2.网上办理更便捷

  依托数据共享,职工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无需提供任何材料,一步办结,方便快捷(下述个别情况除外)。

  二、办理时限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缴存职工提取原因及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即时办结;

  2.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3.对于可能存在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可要求增加提取要件,或到单位到家进行现场核实。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三、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离休、退休的;

  6、出境定居的;

  7、职工离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推荐阅读:

  2023年吉林市公积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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