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租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吉林市租住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需要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资料,详见正文。
吉林市租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所需材料
(一)15日内有效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仅外县市缴存职工提供)。
(二)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须提供:
1.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明;
2.吉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有效身份证明:
夫妻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婚姻证明:
1.提取职工为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
2.提取职工为单身的,须填写《个人单身声明》;
3.提取职工为离异未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
(五)仅限银行卡转账提取:
须提供提取人名下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吉林银行任意一张I类借记卡。
二、提取时限和额度
1.提高提取频次
变一年一次为一年内多次,最多每年可提取12次。
2.网上办理更便捷
依托数据共享,职工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无需提供任何材料,一步办结,方便快捷(下述个别情况除外)。
(三)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交月数核定提取倍数。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吉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可提取额度等相关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