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吉林市补贴汇总
导语 2023吉林市补贴包括社保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初次创业补贴、大学生就业补贴等,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吉林市补贴汇总
一、吉林市社保补贴政策
为落实积极的就业优惠政策,减轻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和高校毕业生社保缴费负担。
吉林市就业服务局决定从2023年11月1日起至12月30日开始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当年缴费人员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社保补贴范围:
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实现灵活就业、吉林籍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或离校2年内进行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以上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缴纳养老保险费数额50%社会保险补贴。
2、社保补贴期限:
(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
3、社保补贴申报程序:
以上符合条件人员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明)和社会保障卡(激活银行功能)原件到户口地(长期居住地)所在社区申报。
二、职业技能补贴
1、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2)取得且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企业在职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2、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三、初次创业补贴
1、政策内容
2018 年 1月1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人员,符合登记正常运营时间的可申请初次创业补贴。
2、条件范围
1)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2)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3)返乡农民工或退役军人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
4)“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执行
3、资金标准
一次性发放5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四、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
1、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就业创业证
3)营业执照
4)身份证
5)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
2、受理条件
离校未就业或失业青年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理地点
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98号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无差别综合窗口1-9号.
温馨提示:以上补贴详细信息以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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