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申请公职律师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吉林市申请公职律师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需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办理,详见正文。

  吉林市申请公职律师所需材料一览

  一、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的函一份

  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原件验证后当场返还)和复印件三份。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原件验证后当场返还)和复印件三份。

  4.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公职人员身份及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材料三份(如干部任职文件、《公务员录用登记表》等)。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执业经历证明材料三份。

  6.上一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考核表复印件三份。

  7.申请人本人填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的公职律师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近期彩色(蓝底)正面免冠小2寸照片三张。

  8.所有提交的材料及复印件,由单位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相关事宜

  1.由吉林省司法厅直接受理的申请,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由吉林省司法厅向申请人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回复,并颁发《律师工作证》。

  2.由各市(州)司法局初次受理的申请,经初审合格后,以书面形式(请示)将初审意见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吉林省司法厅。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吉林省司法厅向申请人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以书面形式(批复)回复,并委托相关市(州)司法局颁发《律师工作证》。

  3.申请人所在单位因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或者就有关问题提供证明材料的,自接到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逾期未补正或者未提供的,视为撤回申请。

  4.受理申请的部门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联系方式:0431-81330616,0431-81339386

  吉林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联系方式:0432-6998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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