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低保补助政策是什么

导语 从2024年起,适当调整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式,实行分类补助政策。对执行省定指导标准部分,按照4类保障对象近两年平均保障人员规模,实行统一补助,详见正文。

  吉林市低保省级补助政策

  1.从2024年起,适当调整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式,实行分类补助政策。

  2.对执行省定指导标准部分,按照4类保障对象近两年平均保障人员规模,实行统一补助;

  3.对超过省定指导标准部分,实行退坡补助政策

  4.即2024年至2026年,设立3年过渡期,按照省级统一补助标准,2024年补助80%、2025年补助50%、2026年补助20%。从2027年开始,省级不再给予补助。

  5.同时,在过渡期内,为鼓励各地清理和规范保障对象,对自行压缩既有保障人员节省的支出,省级补助资金不予减少,留由各地统筹安排使用。

  吉林市低保重点保障包括4类对象。具体为:

  1.重病患者,指患有当地医疗卫生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2.重残人员,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员;

  3.老年人,即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指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4.此外,也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生活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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