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医疗救助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可多次提出医疗救助申请。本人(委托代理人)应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详见正文。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可多次提出医疗救助申请。
本人(委托代理人)应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如实申报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材料清单包括:
1.本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困难身份证明;
2.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病历本以及医疗费用发票、结算票据等;
3.存在商业健康保险赔付的需提供相关赔付情况材料,不存在的应做出书面承诺;
4.银行卡复印件;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乡镇(街道)或县级医保部门应指导申请人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完整性进行检查。申请人困难身份明确、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
申请人材料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申请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尚未认定的,应待相关部门完成其身份认定后再对其提交的医疗救助申请予以受理(详细信息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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