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疗救助在哪申请
导语 由本人于身份确认当年或年底前同身份认定地所在乡镇(街道)或县级医保部门提出书面救助申请,详见正文。
1.由本人于身份确认当年或年底前同身份认定地所在乡镇(街道)或县级医保部门提出书面救助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由其本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有条件实施网上救助申请受理的地方,可通过互联网提出救助申请。
各统筹地区要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内身份确认前在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追溯。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申请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追溯。
3.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可多次提出医疗救助申请。
本人(委托代理人)应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如实申报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材料清单包括:本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困难身份证明;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病历本以及医疗费用发票、结算票据等;
存在商业健康保险赔付的需提供相关赔付情况材料,不存在的应做出书面承诺;银行卡复印件;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信息请询问当地医保部门或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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