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最低认定额度是多少
导语 账户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可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览
一、最低认定额度
账户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可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二、贷款期限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职工可贷至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可贷至60周岁,女职工可贷至55周岁。
三、贷款比例
1、新房贷款比例: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比例不高于总购房款7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须将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贷款比例不得高于房屋评估总价70%。
2、二手房贷款比例: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比例不得高于房屋评估总价7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须将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贷款比例不得高于房屋评估总价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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