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居住证丢失补办指南

导语 居住证丢失的,原证件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小编为您带来相关消息,详见正文。

  受理条件:

  居住证丢失的,原证件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否。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扩展资料: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吉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吉林市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指南、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网上办理等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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