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就业人员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导语 就业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就业证明材料,详情请见正文。
就业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就业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
(一)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居住时间计算以申请人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时间,或者提供的居住地住址证明、就业证明、就读证明中记载的时间为准。
(二)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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