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购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材料)

导语 吉林市职工一次性全款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等,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好条件及材料,详见正文。

  申请范围

  1、职工(含配偶)一次性现金购买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商品房为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含配偶)一次性现金购买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二手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按房改政策全款购买公有自住住房的。

  所需材料

  (一)国有住房专用收费票据;

  (二)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三)有效身份证明:

   1.本人提取公积金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购房人配偶提取或配偶代办提取的,应出示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及结婚登记证原件。

  (四)仅限银行卡转账提取:

   须提供提取人名下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吉林银行任意一张I类借记卡,无借记卡的不予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吉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可提取额度等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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