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毕业生落户须知

导语 大学生毕业后会遇到苦口迁移问题,现在一般学校不会给你保存户口,在你毕业的时候找到工作的可以将户口迁移到公司所在的派出所,没找到工作的就只能将户口迁移到原户籍所在地。那么具体的步骤有哪些呢?

  一.落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方可落户)

  1.人事档案在我中心管理。

  2.集体户籍在学校(或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未迁出或已迁出未落户的毕业生。

  3.报到证上的单位必须为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且长春市内无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4.市内迁移需要到原户籍派出所解码并写明已解码加盖公章。

  二.落户需要提交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4.三张标准一寸彩色照片(底色无要求)。

  5.①单位集体户口登记表(市外迁移无需提交此件)

  ②常住人口登记表(市外迁移无需提交此件)

  ③户口迁移证(市内迁移无须提交此件)

  三.办理流程

  本人或代办人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注明:没有证件原件不能办理落户手续),到我中心开具

  落户介绍信,再到相应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将户口还至吉林省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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